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对全国招生。新校区位于济泰联合发展区——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占地1000余亩,泰山脚下,风景秀丽,西临济泰高速,八车道环山路沿校而过,交通便利。校园建筑为传统四合院式书院风格,是亚洲第一所全四合院书院制本科商学院。
学校以“信息产业商学院——信息产业企业家的摇篮”为办学定位,培养未来中坚社会的领导者,采取“专业教育+商科教育+完满教育+通识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教育培训模式,构建专业教育为基础,商科教育为核心,信息产业为特色,突出工科优势,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新商科”“新工科”“新文科”专业集群,办学特色鲜明,教学与管理精细。
学校共享山东科技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实验实训设施,现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的自动化网络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余门。
书院建有休闲庭院、师生共创室、多功能会议室、创意生活馆、会客厅、项目工作坊、健身房、主题活动室等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学习生活设施。学生书院公寓配备24小时热水系统、双卫生间、空调、洗衣机、洗鞋机、烘干机、吹风机、上床下桌独立学习与休息空间。校内建有领导力淬炼营、素质拓展基地。2020年9月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综合工程训练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学校依托山东科技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高职单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共享同样的优质教育资源,本、专科学生共同接受“学院+书院”双院制教育,一起学习在学院,生活在书院,一同成长为专业基础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品格高尚,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完善的奖励体系让每一个学生因优秀而出彩,完备的资助政策让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不少于36%的学生,每年可获得2000-20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
学校施行“四位一体+双院制”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学生“学习在学院,生活在书院”。学院负责专业相关知识的传授,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学术指导;书院为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提供交流平台,实现朋辈互助,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往的互动社区和成长空间。书院依托青春、个性和多元的物理空间和功能设施,设计、开发项目活动与学院形成“双院+”学生服务管理模式,促进双院差异式、互补式、协作式发展。
我校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5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00人(退伍军人单列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
各类招生专业计划如表所示,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情况,按照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参加高考补报名。
(二)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择“13624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选报专业志愿。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三)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执行,为报名费30元,每科考试费40元。我校单招(除退伍军人)、综合评价合计缴费150元/生(报名费30元+文化素质基础知识2科80元+职业潜质1科40元),退伍军人合计缴费70元/生(报名费30+职业潜质1科40元)。缴费方式见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详见我校官网()公布的《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一)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两部分所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价情况赋分,占总成绩40%;二是测试成绩,包括文化素质基础知识(两科)和职业潜质,占总成绩60%。
(二)单独招生,测试文化素质基础知识(两科)和职业潜质,退伍军人测试职业潜质。
考生于考试前三天登录学院官网,进入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学院官网地址:
1.凡被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 通过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3. 通过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学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单独招生(除退伍军人外)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基础和职业潜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排序。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养档案材料来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养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考生的综合素养评价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养评价成绩和学校测试成绩构成,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学校的测试成绩排序。
(六)免试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合乎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七)6月5日在学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6月8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